照護藥師培訓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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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獲得藥師公會全聯會推薦之藥事居家照護資格者,依以下流程辦理:
- 由藥師公會全聯會或協同各縣市藥師公會舉辦藥事照護培訓課程(包括31小時課程與1小時筆試)
- 筆試及格:筆試及格(75分)名單公告於台灣藥事資訊網(TPIP)
- 實習5個案例 (已服務於醫院,長照或居家機構之藥師可選擇不參加實習,但一定要交五份報告書)
- 口頭案例報告2個,通過後由藥師公會全聯會發給培訓及格證書 (證書有效期限2年,屆期若符合資格,可再申請展延>>居家照護藥師資格延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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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獲得參與健保局之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資格者:除上述流程,另需服務於至少2人(含2人)之社區健保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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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須知
一、筆試及格(75分)及後續事宜:
- 筆試及格後3個月內需完成口頭案例報告(包含實習)。
- 實習:向各縣市藥師公會報名,以安排至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機構做實習。實習至少五個病人,費用1,000元繳交給該縣市藥師公會,由該公會安排實習地點。實習注意事項請見實習手冊。 已服務於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機構之藥師可選擇不參加實習,但一定要交五份案例的書面報告(用全聯會的「居家照護報告書」形式)才能報名口試,口試通過後由藥師公會全聯會發給培訓及格證明。
- 口頭案例報告:向各縣市公會繳交實習五個案例的書面報告來申請口頭案例報告(由五個案例中自選兩個案例做口頭報告)(口頭案例申請表下載)。口頭報告地點可安排在各縣市藥師公會,由公會自選ㄧ位評審加上全聯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ㄧ位評審,兩人做評估,口頭報告及格者,即可獲得藥師公會全聯會之推薦。若口頭報告不及格者,可再繳交五個案例之書面報告申請補考,待下次有舉辦口試活動再補考一次,但不為個人專辦口試活動,採集體辦理。補考若再不及格,則鼓勵參加月例會,並可等下次有舉辦口試時再依同一程序申請補考。
- 資格保留期限:獲得藥師公會全聯會之推薦但不執行健保局之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者,其資格有效期間為兩年,藥師若獲得推薦後執行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並持續參加月例會,則資格可持續有效;若一年超過兩次不參加月例會,將不向健保局推薦其照護資格。
- 居家照護藥師資格延續辦法1001221
二、筆試不及格:
- 全聯會藥事居家照護藥師培訓課程-筆試補考辦法(100.11.18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