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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上傳 健保局依據全聯會建議
健保特約藥局2000張以下 分4階段

 

【本刊訊】

2000張以下處方箋之健保特約藥局,確定分4階段實施健保IC卡之登錄及上傳作業!中央健康保險局12月13日公告:為利於藥局因應及準備,同意再分階段辦理健保IC卡之登錄及上傳作業,說明如下:
(一)99年1-6月費用月份,平均月申報件數1,999-1,500件者:自99年11月起(費用月份)實施,惟自100年1月(費用月份)進行上傳資料勾稽,即於100年3月開始勾稽申報與上傳資料,未達標準者,100年4月發函限期2個月內改善(100年6月之上傳資料應達標準)。
(二)99年7-12月費用月份,平均月申報件數1,499-1,000者:自100年7月起(費用月份)實施上傳資料勾稽,即100年9月勾稽申報與上傳資料,未達標準者,100年10月發函限期2個月內改善(100年12月之資料應達標準)。
(三)100年1-6月費用月份,平均月申報件數999-300者:自101年1月起(費用月份)實施上傳資料勾稽,即101年3月開始勾稽申報與上傳資料,未達標準者,101年4月發函限期2個月內改善(101年6月之上傳資料應達標準)。
(四)102年7月起(費用月份)全面上傳,即102年9月開始勾稽申報與上傳資料,未達標準者,102年10月發函限期2個月內改善(102年12月之上傳資料應達標準)。惟300件以下者,若有不可抗力或特殊情況者,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行文向健保局分區業務組報備暫緩實施,由各分區業務組個案審定核准例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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