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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申報格式更新? 全聯會:應再研議

 

 

【本刊訊】

 

有關健保局擬自101年7月1日(費用年月)起,變更全民健保醫療費用申報格式案,新版申報格式每一筆藥均需填寫藥師資料。對此藥師公會表示,若一張處方箋有三種藥品,每一筆都需要加上藥師代號,其必要性應再研議。


健保局回應:一張檢驗單可能由不同的檢驗師執行,「藥品」一張處方箋可能只會由同一位藥師調劑,而欄位是共用的,會再定義何種醫事人員需要每筆都填,之後會再做調整。


8月23日全聯會於「牙醫門診總額支付委員會100年度第3次會議」中提案,請牙醫師全聯會發函依醫藥分業精神將處方箋釋出。


1.有會員反應牙醫診所基於民眾方便,自行於診所內給藥,雖沒有向健保局申報費用但依法是不被允許的,希望牙醫師全聯會能發函予地方公會所屬會員改正。


2. 這個問題年年都有,只是今年特別嚴重,藥費部分醫院成長了7.9%,但是基層診所藥費卻負成長4%,可能跟這個有直接關係,希望可以透過支委會開會時提出,請牙醫全聯會函發地方公會基層診所把處方釋出。主席黃三桂回應:由健保局發函較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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