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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家暴、性侵 藥師不缺席

 

↑中市藥師公會呂茂浪理事長(站立者),邀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來為160名家庭藥師解說「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實務」。

 

◎文╱台中市記者黃湘茗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條例第50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等在執行職務時如有發現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


藥師身為醫事人員一份子,遍佈於醫院、診所、藥局…,平時堅守固有崗位之外,足跡更進入社區貼近民眾,除了教導2300萬民眾對藥的認知、用藥習慣、及用藥安全之外,也可以利用宣導或與民眾接觸時,多發揮藥師專業及敏銳之心,關心民眾。有鑑於此,台中市藥師公會於11月19日特邀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來為160名家庭藥師解說「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實務」,以利藥師對民眾做宣導時可運用。與會中,吳文楦還教導藥師,不管是自己或周遭親朋好友,或社區民眾遭受家暴時應如何處理。


1. 確保安全,保持冷靜,並保護要害,尤其頭、臉、頸、腹部。

2. 大聲呼救,請家人、鄰居幫忙。

3. 逃離現場,但切記避免躲到廚房、浴室、陽台、地下室。甚至用力搖醒路邊車子警報器。

4. 報案-也可要求協助申請保護令,並備案。

5. 診療與驗傷-開立診斷書,保留證據。

6. 向有關機構求助,瞭解下一步該做甚麼,並獲得需要的協助。


醫療團體的共識-預防重於治療,殊不知除了疾病可走預防醫學,這幾年來政府也一直很重視的「家庭暴力與性侵害」問題,也是可預防的。家暴在87年以前,家暴法未制定前都當家務事。隨著社會變遷,事務改變,它已經不是家務事,而是影響到其他家庭,甚至危害社區,以致整個社會、國家。又為何「要防治家暴在社區蔓延」,理由簡單明確。1.保障人權,免於恐懼。2.維護社區治安與公共安全。3.阻止暴力擴散與傳遞。如果我們能及時伸出援手,就可以避免這些家庭發生虐待孩子、攜子自殺、家庭暴力等令人遺憾的悲劇。


要降低家暴及性侵犯罪,除了靠政府力量,更需要社會大眾發揮道德與勇氣共同努力。尤其是服務於不同崗位的藥師,於用藥諮詢、宣導、居家照護…等,多關心民眾一點,若有疑似受害者時,給予或提供民眾必要協助。因為他(她)們不只需要醫療照顧,親友支持,若能接受專業的心理諮商或治療,將有助走出暴力陰影,建立自信自足的生活,以實現健康祥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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