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
關於「報載超商賣藥」,藥師關心FDA的立場,到底為何?FDA重申,藥品之管理,不以民眾「方便性」為主要考量,是以用藥「安全性」為最高原則。
FDA於4月5日來函強調,藥品之使用不同於一般商品,必須有藥學專業知識,才能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FDA秉持藥品安全、品質無虞的堅持,以民眾用藥安全性為最高原則。
有關「報載超商賣藥」之新聞,FDA指出,係為台灣服務聯盟於3月21日召開「通路多元服務兼顧民眾健康照護配套措施,為民把關」之座談會與記者會,並對於其所執行之「台灣民眾自我藥療知多少」調查公布結果,FDA代表亦參與該座談會,表達藥品之管理,不以民眾「方便性」為主要考量,而是以民眾「用藥安全性」為最高原則。
FDA強調,依據藥品使用風險的高低來分類管理藥品,為該局持續進行的工作,FDA成立之專家委員,依據藥品安全性、國際管理趨勢及國人用藥習慣加以審查,並經行政預告程序,由消費者、醫藥公學會表達意見後再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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