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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藥費目標制 今年砍82億

長期對病患治療是否具有良性發展 值得觀察

 

【本刊訊】

 

健保藥價將於4月1日調整,共計調升142項、調降6,821項,平均調幅約為5.3%。


二代健保法修法後,衛福部決定自102年起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二年,每年就超出藥費支出目標值額度作為藥價調整額度之上限,據此檢討藥品支付價格。經推估今年應調降藥價82.1億元。


全聯會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憂心「藥價調整又是一波換藥潮」,會不會有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況產生?原廠藥若因此不願意進來台灣,最大受害者還是病患。他指出,對民眾而言,藥品常換,會質疑藥效;另外,開藥的決定權是在醫端,藥局只是「末端」,易發生缺藥、備藥不及的情況。古博仁認為,藥師應指導病患正確用藥的觀念。他指出,藥價調整,並沒有讓總藥費支出減少。


社區藥局藥師蔡瓊梅表示,健保藥價調整影響藥局的經營,導致現有庫存賠本,因此在考量成本的花費下,將波及藥局承接處方箋的家數,加速社區藥局的萎縮。她也發現,經過歷次藥價調降,同一種病症,病患所拿的藥品由3顆變4顆或更多顆,是否跟藥價調整有關,值得深思。


醫院藥師顏群芳則指出,在醫院曾經發生精神病用藥Rivotril(利福全)因為藥價調整而換藥,後來在病患的反應下,才又換回原來的藥。他指出,當務之急是在考量成本與民眾用藥安全下,政府應展現遏止藥品濫用與藥價黑洞的行動,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健保署表示,二代健保法明定藥品支出目標制,是希望藥價調整透明化、可預期,今年是兩年期試辦計畫最後一年,健保會將持續檢討,研擬最好的執行方式。


(相關新聞見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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