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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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用藥教育

輕度燒傷治療(5)

 

◎文╱林聖茹

 

後續照護


後續照護包含監測感染、增生性疤痕、關節攣縮情況。病人燒傷傷口受到感染應住院接受治療,以減少敗血症的風險或延長傷口癒合時間。增生性疤痕以及關節攣縮會導致長期毀容和殘疾,這兩者都需要專業護理照護。


臨床醫生應在病人燒傷後每天監測並調整止痛藥,同時評估病人在換藥時對疼痛的忍受程度。後續追蹤可以每週執行,直到傷口上皮形成。如果臨床醫生有任何擔心,包括疼痛控制可能不足或病人家庭可能無法提供足夠的照顧,那麼最好每日進行傷口評估,直到上皮完全生成。如果使用生物或合成的敷料應該更密切的追蹤,特別是在燒傷後的第一週通常是必要的。上皮形成後應每4-6星期回診,醫師必須評估是否有任何的增生性瘢痕形成。


燒傷病人之感染診斷是具有挑戰性的。幸運的是,一度或二度燒傷(partial-thickness or superficial burns)之門診病人感染發生率是低的。燒傷傷口也會引起輕度紅斑、水腫、疼痛和壓痛等炎症反應。出現淋巴管炎、發燒、全身不適或厭食等症狀應被懷疑是否有感染情況。


感染延伸的深度和範圍可由淺部分皮層燒傷(superficial partial-thickness)轉變成深部分皮層燒傷(deep partial-thickness),甚至是全皮層燒傷(full-thickness burn)。此外,燒傷感染更容易經由血液侵襲和引發敗血症。由於這些風險,所有燒傷深度的感染應該積極地被處理包括住院及靜脈抗生素治療。燒傷傷口表面培養若無法區別感染來源,有些學者建議做全皮層皮膚切片( full-thickness skin biopsy)來確認可能的感染源。有些文獻建議所有住院燒傷病人應接受全皮層皮膚切片,因為可能有抗藥性菌株感染的風險。


輕微燒傷病人應轉介給具有燒傷中心經驗的外科醫師。如果傷口上皮形成在二週後還沒開始,或者後續評估為全皮層燒傷範圍大於2cm,病人應接受植皮治療。傷口併發症,例如感染或發展為組織壞死、增生性瘢痕,也必須轉診治療。植皮手術應在燒傷後72小時內執行,適應症為非燙傷之全皮層燒傷兒童與年齡小於30歲的成人。相反的,非燙傷之全皮層燒傷年齡大於30歲病人以及全皮層燙傷任何年齡病人則必須觀察8-10天。


深度燒傷傷口有壞死組織的存在可能會引起組織損傷,若將該組織切除會增強傷口癒合。此外,燒傷傷口切除壞死組織後,進行植皮可恢復皮膚屏障及改善免疫功能,並減少皮膚感染風險。及早切除壞死組織與植皮也有較好的預後。


增生性疤痕被認為是無法避免的。在黑人及幼童皮膚上皮形成的時間約10-14天,一般人則為14-21天。疤痕攣縮將導致毀容和殘疾,早期應該使用壓力性敷料減少增生性疤痕的產生,雖然最佳的壓力尚未在對照試驗被證實。當開始產生增生性疤痕或傷口上皮形成被延遲,患者應該轉介至燒傷中心。利用微小乳白色小島上皮細胞( tiny opalescent islands of epithelium)在整個傷口形成上皮,完全癒合通常需要7-10天。矽膠製壓力衣會減少或改變現有的增生性疤痕,夾板、手術切除或皮膚重建也可用來治療某些增生性疤痕。


(全文完)


參考資料


1. 簡戊鑑、白璐、邱文達等:台灣地區燒燙傷的趨勢及相關特性分析。臺灣公共衛生雜誌2005; 24: 43-51。
2. Eric DM, William FM: Treatment of minor thermal burns. UpToDate online. Available at http://www.uptodate.com.(cited:26/08/2015)
3. Mayer T, Hans-Oliver R: Local treatment of burns: Topical 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dressings. UpToDate online. Available at http://www.uptodate.com.(cited:26/08/2015)


(本文作者為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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