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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7. 18 ~ 7. 24

 

醫材郵購六字訣 藥師專業保正確

 

◎文╱台中縣記者謝永宏

 

日前高雄市衛生局公布網路違法販售醫療器材案件,多數違法者均是不瞭解法令,例如:OK繃、退熱貼或隱形眼鏡等醫療器材,民眾若是透過網路通路販售,已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法得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政府規定能夠在網路上公開販售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醫療器材13類產品者,限具有實體通路營業處所之醫療器材藥商,並向所在地之衛生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得以郵購買賣通路販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1年11月1日起,開放郵購買賣通路販賣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接著在103年1月2日後,開放體脂計、保險套及衛生棉條等3種「適合居家使用、非侵入、非植入且無須專業人員指示操作」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並於104年10月15日,進一步開放8項(如酒精棉片等)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售,並規劃於105年9月1日起,將有度數之運動防護眼鏡(例如:泳鏡、滑雪鏡、壁球護目鏡及潛水鏡)納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管理,將來此類眼鏡產品,亦須經申請過後的合法藥商才得以於網路販售。


網購的風行雖然便利了民眾的生活,但是在涉及健康安全的議題時,更應該謹慎思考。食藥署提醒民眾若以郵購通路購買醫療器材時,應該熟記六字訣,分別是:


【認】認明是可以郵購的醫療器材。

【證】注意郵購通路上有登載醫材產品許可證字號。

【照】確認郵購通路上有登載藥商許可證執照。

【資】至TFDA網站查詢許可證產品資訊。

【詢】撥打郵購通路上的藥商諮詢專線電話。

【報】發現不良品、不法商品,或使用醫療器材時發生不良反應,立即通報。


民眾在網路購買醫療器材之前,應先諮詢醫療人員的專業建議,此時藥師便扮演最適當的角色,舉凡:建議符合民眾需求的醫材產品、正確使用的方法及注意事項、產品許可證字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等;民眾若缺乏藥師或專業人員的指導及諮詢時,其健康安全可能將面臨潛藏的風險,在宅經濟盛行的今日,消費者如何取捨便利性及安全性?已成為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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