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105 / 11. 21 ~ 11. 27

 

戒菸高階衛教師換證作業報您知

 

◎文╱台中縣記者謝永宏

 

大部分資深的藥師們於去年底陸續遇到藥師執業執照的更新作業(換證),而有在執行「國民健康署二代戒菸計畫」的藥師們,也即將面臨到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高階證書的換證作業。


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在持有高階證書6年效期內,必須累積12點戒菸教育積分,包含:(1)實體課程積分及(2)其他課程積分,並向國民健康署委辦單位進行換證作業。教育積分累積方式如表所示:


值得注意的有兩點:


(1)證書效期屆滿,未達教育積分者,有6個月的緩衝期,取得足夠教育積分,便可提出申請。


(2) 證書到期後,若仍未辦理換證者,須再次參加「戒菸衛教師高階培訓課程」,通過課後測驗、完成課外實務訓練、繳交心得報告並經國健署或其委辦單位評核通過後,方可再次取得資格證書。


參考資料: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高階證書到期換證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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