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06 / 3. 6 ~ 3. 12

 

健保署應支付社區藥局調劑中藥處方箋

實施「中醫醫藥分業」!

 

 

◎文╱藥師蕭力禓

 

政府應依現行《藥事法》規定,由目前全國將近三萬名符合執業中藥資格之「藥師」執行中藥調劑業務,立即落實「中醫醫藥分業」!


台灣藥事人力充裕,104年衛生福利部出版的衛生福利年報,台灣藥師人數已達3萬3千多人,平均每萬人口藥師數高達14.2,相較WTO建議的4.1與OECD國家平均的7.6,顯見台灣藥事人力之充裕,甚至有過剩的現象。國家衛生研究院之研究也發現,依目前藥事人力供給趨勢有供給大於需求的現象。其中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並取得證明,得執行中藥業務之藥師,據統計也已超過九成,將近三萬名,可謂是人才濟濟!如落實中醫醫藥分業,能讓專業藥師適才適用,也能避免疊床架屋、緣木求魚的增設中藥師,不僅需培訓緩不濟急,造成民眾用藥安全的空窗期,且造成台灣藥政管理紊亂,一國兩制,民眾諮詢用藥時求問無門,變成人肉皮球。


再者醫藥分業能方便民眾選擇調劑處所,民眾不用再舟車勞頓的往返住家與醫療院所,可直接就近於住家附近社區藥局依處方箋領取藥物。實施「中醫醫藥分業」不僅方便民眾取藥,由知悉民眾用藥習慣的社區藥師調劑處方,更能為民眾用藥安全、食藥交互作用等做把關。103年中央健康保險署以部分社區藥局設施尚未完備為由,拒絕支付特約藥局調劑中醫處方箋,是不明事理、見樹不見林,全民健康保險署只要願意支付社區藥局調劑中藥處方箋,有意願之藥局自然會備妥相關調劑設備。以此為由拒絕支付是倒果為因、推諉卸責,應立即修正!


全民健保自民國84年開辦,86年推動落實西醫醫藥分業。民眾在醫師看診後,可持處方箋至藥局調劑領取藥物,經由專業藥師交付藥物,並說明藥物之使用方式與注意事項,且可透過雲端藥歷檢視有無藥物交互作用或重複用藥等情形,徹底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然而中醫自健保開辦即納入給付,至今仍未醫藥分業!檯面上中醫師擁有調劑權,然而實際上中醫師鮮少親自從事調劑行為,皆由櫃檯人員、護理師或工讀生等代勞。民眾同時就診中、西醫或同時使用中、西藥比例高達六成,西藥、中藥、成藥或保健食品等,進入體內都有生理活性,身體對有生理活性的成分吸收、代謝時,不會分辨中藥與西藥。因此,由同時修習中、西藥品知識的藥師為民眾用藥把關,提供適當藥物諮詢,才是明智之舉。


西醫醫師、藥師可透過雲端藥歷把關民眾用藥安全時,中醫卻躊躇不前,成為全民用藥安全的一大漏洞。由此,政府應盡速實施「中醫醫藥分業」,由符合執業中藥資格之藥師執行中藥藥事照護,不僅提升民眾對中醫藥專業的觀感,由專業藥師把關用藥安全更能令民眾放心。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