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106 / 3. 13 ~ 3. 19

 

一例一休衝擊 藥師公會全聯會研商對策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診所藥師委員會於2月3日,召開「如何因應一例一休對於診所藥師之衝擊」會議。

◎文╱藥師施貞秀

 

藥師公會全聯會診所藥師委員會於今年2月3日在全聯會第一會議室,召開「如何因應一例一休對於診所藥師之衝擊」會議。會議由全聯會業務常務章修績主持,診所藥師委員會主委許嘉紋,副主委施貞秀、林坤銘以及法規委員會主委邱創冠,委員雷巧華、陳昱薇共同出席,理事長古博仁、秘書長曾中龍全程與會,共商因應對策。


依據診所藥師委員會於105年度進行全國診所勞動情況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全國受聘診所藥師勞動權益不彰,違法情況嚴重:包含高薪低報嚴重程度高達到六成,其中五成有跟雇主反應但被拒絕合法投保;高於五成雇主未給予特別休假等現象,會中討論如何維護會員勞動權益。做出下列幾點決議:


1. 透過與醫師公會全聯會開會之機會,提出溝通。

2. 分階段與勞動部、健保署及國稅局相關單位,召開勞動主管機關座談會議。

3. 彙整相關Q&A並刊登於藥師週刊,提升會員法律知識,使會員了解勞動權益是可以去爭取的。


為因應勞動基準法新制,會中針對去年度全聯會公布的勞動契約範例進行部分條文討論,及因醫療服務業可適用彈性工時,爰酌修部分文字。為維護會員權益、也期待版本能被勞雇雙方接受使用,完成後送交常務會審查,通過後公告於TPIP及寄資料給各縣市公會公告運用。


此次會議前,診所藥師委員會特別蒐集診所藥師常見執業工時型態共六種,委請民間熟悉勞基法規專家與全聯會法務人員,進行「全國診所藥師常見幾種工作時間模組及應注意事項」制定,並提至會議討論。目前已完成制定,送常務會核定後將會向全國受聘藥師宣導。


請藥師要留意,任何與雇主在原先勞動條件約定有變動時,無論在彈性工時運用、勞動條件等,都需召開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互相協調議定才合法。而勞動基準法為勞工條件最低限度之規定,希望在診所任職的藥師們能在合法安全的職場中愉快工作。


(作者為全聯會診所藥師委員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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