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06 / 3. 20 ~ 3. 26

 

醫用氣體 藥師執業的新契機

 

↑2月21日嘉義市藥師公會藥師參訪醫用氧氣氣體公司。

◎文╱嘉義市記者商錦文

 

2月21日嘉義市藥師公會帶領社區藥局藥師參訪醫用氧氣氣體公司,聽取黃功明藥師的簡報及洽談合作事宜。


醫用氧氣用途非常的廣,例如在呼吸衰竭、缺氧或血氧不足的情況下,或心搏停止急救、休克、重大頭部外傷、一氧化碳中毒、肺部疾病等,都會需要氧氣來協助治療。醫用氧氣依其瓶裝容量10公升以上或以下,分別列為處方藥或指示藥。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99年3月30日公告放寬將「醫用氧氣(氣態)內容積10公升(含)以下鋼瓶」之藥品類別,變更為「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醫用氧氣鋼瓶產品顏色限定為「黑色」,鋼瓶本體應標示「醫用氧氣」;不得使用已過期限之醫用氣體,如用未經核准之醫用氣體,係屬使用偽藥。


嘉義市藥師公會理事長陳煌銘表示,社區藥局和民眾的接觸頻繁,部分氣喘患者發作時,迫切的需要氧氣來搶救和維持呼吸系統的順暢,社區藥局如果儲備有醫用氣體(氧氣),就可以派上用場,搶救生命在一瞬間。公會努力爭取更多有利的條件來促成,讓醫用氣體(氧氣)普及的在社區藥局上架,照顧更多需要的民眾。


好事情大家一起做,醫用氣體社區藥局供應站的成員,還在持續的增加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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