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06 / 3. 27 ~ 4. 2

 

一例一休勞檢 診所藥師應注意事項

 

◎文╱藥師陳維川

 

勞基法一例一休通過後,如何兼顧雇主合法及勞工權益,變成勞雇雙方頭痛的問題。全國診所藥師委員會為此蒐集並歸納常見六種排班方式,經法規委員代表及其他熟諳法律成員等會議討論後,彙整出對照之應注意事項,供全國會員參考。請藥師們切記,能夠靈活運用規則才能保障自己。


一、全包班:每日至少9小時、每週至少54小時。一例一休後勞基法如何規範?

A:勞資雙方得依上揭第30條第2項「2週彈性工時(表一)」及第30條之1「4週彈性工時(表二)」訂定勞動契約。表格一、二提供參考,詳細排班規則可以參考表三相關注意事項或勞基法第30條、第30條之1、第36條之規定而彈性調動,然而任何更動務必經由勞資會議同意始得進行調整。


二、週一到週六的早、午班或早晚兩頭班:每日約5-7小時,每週約上30-42小時,一例一休後勞動新制應注意事項為何?

A:可比照第一題辦理。惟如未能約定依彈性工時訂定勞動契約,則應回歸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之規定,如約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則於週六上班須以勞基法第24條規定計算加班費。


三、 非月薪,以節次計薪者,亦有可能每天都上班。一例一休後勞動新制該注意何事項?

A:依據勞動部103.11.5勞動條3字第1030028069號函,部分工時勞工之工作時間,相較於全時工作勞工已有相當程度縮減,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已足使雇主彈性安排勞工之出勤模式,爰部分工時勞工無得適用彈性工時規定。故,適用時薪制(或節次計薪)之藥師,應回歸勞基法第30條第1項及第36條規定,若一天超過8小時就應以延長工時方式給予加班費;連續上班超過5天,第6天則應以勞基法第24條規定計算加班費。


四、兩位藥師輪班:做一休一(每日當班時間可能超過9小時)。


五、兩位每週各一天全天班,其餘四天交叉排班,即交叉班別為每日大約6-8小時;全日班為每日大於9小時。


六、只上班與假日班的藥師,可能每週上班6-7天。一例一休後勞動新制該注意事項為何?

A:上列三題,如為月薪制,均可比照第一題辦理;如為時薪制,則參考第三題辦理。


提醒藥師:做一休一只是排班方式,藥師還是享有國定假定、排特休假的權益。


(本文作者為全聯會診所藥師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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