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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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醫院之教學成效評核方式 經驗分享

 

 

◎文╱高雄記者陳浩銘

 

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藥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藥學系學生需於畢業前至衛生福利部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進行醫院藥學實習達640小時,並達合格標準,始能參與藥師國考。於教學醫院實習期間,指導藥師努力著將渾身本領傳授給學生,但如何確認學生是否吸收,以及能夠將知識用出來呢?也想知道指導者的教學方式是否需調整?以下提供一些評核方式以供各方參考,或許未來在社區藥局內實習,也能融入這些評核方式。


1. 筆試


這是最普遍的評量方式。我們採用的是前後測對照方式,於核心課程前後,以及該實習組別前後進行筆試測驗。前測的目的是確認學生能力,以利在教學時能夠調整內容快慢與深淺。後測的目的在於確認教學結果符合目標期待,我們不怕學生考100分,所以前後測題目是一樣的,期待學生於教學後能夠有顯著的進步。


2. 口試


能夠將專業知識有條理的說出,是知識內化的一個重要過程。我們所採的包含團體衛教與專業報告(包含藥物治療學、藥物血中濃度、期刊閱讀、個案報告)。


3. 技能


現在越來越重視實務技能的表現,不只要能知道、說出,還要能做到。應該要列出評分的類別項目(最好能再細分次項),不要採整體的評分,因為容易受主觀感覺影響,造成無法檢視學生表現好壞的特定項目。關於技能的評核測驗,藥學領域常用的方式又可分為以下:


(1)操作型技能直接觀察評量

(Direct Observation of Procedural Skills,簡稱DOPS)

是用於操作技術上執行之測驗,如門急診調劑、住院藥車組裝、磨粉、化療/無菌藥物調配等。


(2)客觀結構式臨床技能測驗

(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簡稱OSCE)

這種測驗已納入醫師之國家考試項目,未來藥師的國考項目可能也會參考這樣的模式。藥師進行這種測驗可應用於對標準病人(或其他專業人員)的用藥指導、藥物諮詢等。標準病人的意思是被測驗的病人(通常為模擬病人)的生理狀態及反應狀況需一致,避免不同考生測驗的難易度不同。客觀與結構式的意思是詳列每一步驟拆解為評分項目並且詳加定義,目的為降低不同評分者的異質性。


(3)迷你臨床演練評量

(mini-Clinical Evaluation Exercise,簡稱mini-CEX)

經由充實的內在知識與OSCE的演練後,可以嘗試尋找適當的真實的病人進行學員測驗,務必先告知病人,取得病人同意,測驗時教師可在旁觀察,但不宜於過程中給予幫忙,應採觀察者的角度給予評分,於測驗結束,指導教師可對病人補充或更正不足之處,以維護病人權益。會後應將評核結果回饋給學員,使學員了解自己錯誤或不足之處。


(4) 案例導向之討論

(Case-based Discussion,簡稱CbD)

由指導藥師針對受訓學員親自書寫的用藥評估,與受訓學員進行有系統的面談。評估受訓學員對平時照護的病人,如何進行用藥評估(包含藥物治療與臨床議題)與用藥建議單的書寫。討論的重點不該擺在口試上,而是學員日常的用藥評估建議單上,目的是要學員於平時的照護業務就能應用內在知識,而非知道專業知識而無法自然應用於日常業務中。


4. 360度評估方式


以往的評核方式大概就是指導教師的單一評核,就算多元項目,也可能有盲性結果產生,若能透過其他人員的共同評核,可以增加評核的可靠性與多元意見回饋。多元的評核者可以包括同儕、其他工作同仁、其他領域(如醫師、護理師、其他專業)等,能夠更添回饋內容,目的是使受試者能夠獲得更多的意見,予以充實自我,更加完善。


5. 實習週誌與受訓反回饋


無論各項測驗,我們也很難全方位的評估受訓學員整體學習真實情況。我們也可透過學員的實習週誌或該組別的反回饋進行了解。我們現在強調的是雙向討論,而非教師對學員的單一回饋,故透過學生對於教師、課程規劃、場地或時間等反回饋,能夠更了解學員學習的狀況與未來可以修正的教學綱領。


我們依照know→know how→show how→do的一個金字塔理論進行教學,目的是希望學員能夠經由這樣的訓練,成為完人,對於職場上與病人皆是好事。無論是社區藥局、各級醫院或是其他領域,對於受訓學員的學習狀況評估方式皆有不同的方式或項目,無論何種模式,最重要的是將這些評核結果蒐集與分析,進行教學計畫的修訂,且於下一次的教學中監測這些改變措施是否能達到預期改變的目標,若無法則再修改,若合宜則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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