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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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口服大腸癌標靶藥物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近期某藝人因大腸癌末期辭世,引發眾人弔念,後來他的主治醫師出來說明他常擅自將藥量減半,或將藥丟馬桶,而影響到整體治療效果。


據新聞報導,其服用的大腸癌標靶藥物應該是美國食品暨藥品管理局(FDA)核准用於治療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Regorafenib(Stivarga癌瑞格40毫克),此藥也可治療胃腸道基質瘤(GIST)、肝癌。


Regorafenib可抑制激?的作用,這些激?參與腫瘤發生、腫瘤血管新生以及維持腫瘤微環境的病理過程,服藥週期為28天,建議劑量為每週期的前21天,每天口服160毫克Regorafenib,持續接受治療直到病況惡化或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另外此藥服用時需配合脂肪含量低於30%的低脂早餐,因為相較於與高脂食物併用,其活性代謝物M-2及M-5的平均曲面下面積(AUC),會增加許多,故建議與低脂早餐配合服用,而常見的副作用為腹瀉、疲倦、高血壓、肝毒性、手足皮膚反應。


健保署在2015年9月正式給付在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患者身上,其條件為一、用於治療先前曾接受下列療法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療法包括: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irinotecan為基礎的化療,和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anti-VEGF)等療法;若K-ras為原生型(wild type),則需接受過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anti-EGFR)療法。二、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此藥最新健保價為1060元,所以一個週期28天的藥費是89040元,符合申請資格卻不按照醫囑服藥,不只浪費珍貴的醫療資源,也是拿自己的健康在開玩笑。不聽信偏方,配合醫療人員的指示來對抗癌症,才能求得人生中最好的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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