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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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社會藥學(下)

 

 

◎文╱譚延輝

 

(一)藥品與人類社會的關係(續)


近年來藥物已被廣大運用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藥物與生活用品的結合,已隨著民眾對生活品質要求不斷提升,以及對「美」的追求更重視,而廣泛生產應用。中老年人都期望延緩衰老,因此藥膳、含藥衣物、各類化妝品、牙膏、肥皂、生髮液、保健品中常摻有西藥或中草藥的成份。在藥妝店貨架上、百貨商店櫥窗內、電視廣播中,到處都可看到含藥的生活用品,如:珍珠抗皺霜、人參膚霜、祛斑霜、潔銀牙膏、含藥的洗滌劑、藥物肥皂、護髮霜、外用液、烏髮水、硼酸浴液、止汗防臭鞋墊、安神鎮靜降血壓藥物枕頭等。政府在1987年公布《化妝品衛生標準》,1989年公布《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2013年公布《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等,可防止偽劣產品混入市場,避免不切實際的廣告宣傳,故意誇大產品的醫療價值而欺騙消費者。但整個社會缺乏的是,有哪個公正第三團體能站出來,針對許多商品做評估,說明各商品是否有真正宣稱的用途。目前消費者缺乏真實資訊作為採購的依據。


(二)社會用藥


使用藥物之目的有四:(1)治癒疾病,(2)減緩疾病惡化的進展,(3)減輕症狀,(4)預防疾病發生。美國在60年代曾提出三級預防的概念,一級預防是促進健康預防疾病;二級預防是提早發現疾病提早治療;三級預防是積極治療,防止疾病惡化或致殘。這與中國古老醫學所稱「上醫醫於未病之先,中醫醫於將病之時,下醫醫於已病之後」,是同樣的理念。在任何階段都有用藥的可能,可想正確與合理用藥的重要性。


在老年社會的環境中,許多長者有多重慢性病並服用多種藥品。想像一下,若有四位醫師在照顧長者,每位醫師都會開處方藥給他,可能在家裡就使用12種來自四位醫師的處方藥,再自己買了指示用藥,又吃中藥,孩子孝順又買健康食品。每天吃四次藥,每次都是一大把。請問有沒有重複用藥、交互作用、治療禁忌、用法不正確的情況出現?有沒有拿錯藥吃的機會?在目前社會上,有誰關心每位長者在家吃藥的正確性,或有沒有按時吃藥?這情形在安養中心、養護所、護理之家是不是也存在?


麻醉鎮痛藥品、管制藥品(抗焦慮藥和鎮靜安眠藥)的濫用情形,人們已經明確意識到,所造成的危害也造成不少社會議題。但吃了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的藥品,導致注意力不集中、昏昏欲睡而還要開車者,是否也存在社會上? 有許多國家已經立法禁止吃某些藥品後的「藥駕」,並請藥師販賣感冒藥後,也必須提醒顧客不得駕駛汽車或操作大型器具。


上述情形到底藥師是否有角色可進行預防及協助改善?國家應建立哪些政策、制度與誘因,讓藥師盡到保護社會用藥安全的責任?


(三)健保給付政策


不同保險給付制度會造成醫療人員與病人都有不同的行為出來。若是「論量計酬」,醫師為滿足病人需要,盡量多看門診、多開藥品、多做檢驗,反正全民健保都給付,大家都對健保制度非常滿意。但請問「三多」的結果是病人門診、急診、住院增加導致醫療花費急速增長,健保署有錢付嗎?若住院使用「論診斷群計酬」,門診使用「論質計酬」或「論人計酬」,則病人疾病控制愈好,醫療資源使用愈少,醫師或醫療院所得到獎金愈多。這時重視預防,多運用護理師、營養師、藥師、社工師、物理/職能治療師等專業人力的協助,反而能讓病人更健康,醫療資源還都不浪費,這該多好!可是為什麼我們的健保署推不動這些制度的全面改善與啟動呢?這真是醫療社會學及社會藥學最大的挑戰。


(四)社會藥學與臨床藥學的差異


社會藥學是從政策面或社會制度面做規劃,讓藥師執行專業服務時有一個好的執業環境、多個服務項目或標準作業流程做依據。但真正在執行專業服務時或照顧個別病人時,能否有足夠經驗收集病人用藥需求;能否有專業知識判斷出藥物治療問題,發展出解決問題的方法;能否有足夠技巧與醫師溝通或教育病人,並持續追蹤療效,這些勝任能力的培養與執行,都是臨床藥學領域必須教育藥師的重點。這些觀念、知識、能力、技巧才是藥師真正執行上的內容、精華與重點,必須要由有服務經驗的藥師做教育培訓,而不是坐在實驗室的學校老師能勝任的。不論藥物動力學、病理生理學、藥物治療學、案例討論、藥事照護學、OSCE訓練、文獻評讀等的應用,都是藥學生個人專業判斷與解決問題能力的基礎,都是臨床藥學相關課程的核心教育目標。


因此,藥學教育的改革必須從對師資的要求與人數開始。過去以哲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PhD)為聘任基本條件的方式,已不適用。因為博士教育的重點在獨立做研究,這適合基礎研究與部份應用性研究,但不是藥廠生產製造,不是藥事執業、不是照顧病人,不是保護個別病人的用藥安全的教育內容。若大學的藥學教育在培養專業人才做好專業服務,有基礎博士學位的師資不見得能培育出社會上需要的藥學專業人才,不完全是大學藥學教育的師資來源,但絕對是藥學研究所發展的重要師資。


有經驗的執業藥師是藥學教育需要增加的人才,台灣藥學教育界需要更多有經驗的藥師擔任專任師資,同時在醫院或社區藥局或藥廠/藥商公司有部分的工作時數,這樣才能將實務經驗帶到教育中,也能讓學生真正經驗到實務的情節。這樣,一畢業就能投入執業市場,而不是再兩年的畢業後培訓。美國許多藥學院的院長只有PharmD學位,但他們都會有fellow的訓練,以及更多專業培訓獲得更多專業證照頭銜。因此,學位不是重點,而是更多經驗與培訓證照資格的累積,創造出優良的師資,應該被聘為學校的專任老師,而他們的續聘可以看發表的文章,但不是SCI分數,而是對社會或藥學發展有重要貢獻的文章;也可以看他們對社會服務的表現,是否能帶動學生更積極的成長與對社會的貢獻。


(全文完)
(本文作者為高雄醫學大學藥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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