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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新制施行半年

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

配合國家政策、尊重勞動人權、鞏固醫療品質

 

↑立委邱泰源於8月22日舉辦「勞基法新制施行半年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

【本刊訊】

 

勞基法新制實施已滿半年,為了解醫事機構對於現行制度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立委邱泰源於8月22日舉辦「勞基法新制施行半年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做為進一步研議因應措施與配套方案之根據。


邱泰源表示,為縮短勞工工時、保障勞工權益,立法院於去(105)年12月6日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一例一休新制,於105年12月23日開始實施,面對可能變動的管理成本及人事費用,各級醫療院所紛紛傳出假日減診、休診或是調漲掛號等因應措施。在醫療人員勞動權益獲得保障的同時,民眾的就醫權益是否受到影響?經半年的宣導期與輔導期,是否有凸顯醫療制度中現存的問題?期望藉此公聽會一起檢討改善。


出席此公聽會包括:勞動部、衛福部、健保署、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藥師公會全聯會、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等。藥師公會全聯會出席代表有桃園市藥師公會理事長謝志忠、台中市新藥師公會理事長邱建強、全聯會診所藥師委員會主委許嘉紋等。


邱建強指出,現行藥事人力大量需求下,使整個市場呈現藥師短缺狀況,但實際上藥學系已經從七校增加至九校,每年約1100人畢業,如醫療院所欲補足藥事人力,他建議可從改善勞動環境條件或加強醫藥合作,促使處方釋出,以維護民眾就醫權益及良好醫療品質。


醫界代表多認為勞基法新制缺乏彈性,使人力成本增加,如休息日加班4小時內以4小時計算,並建議應挹注相關經費,避免因成本問題而影響醫療品質。護理代表就勞基法第34條輪班應有11小時休息,建議應盡快施行。


公聽會做出初步結論如下:(一)配合國家政策,尊重勞動人權、鞏固醫療品質。(二)希望各相關單位就相關修法提出具體建議共同研議。(三)希望健保署因醫療界配合政策應給予合理之給付。(四)建議衛福部應思考醫療環境如何改善,如落實分級醫療、家庭醫師制度及社區藥局發展,並使各級醫院方便運用現行制度,而非造成窒礙難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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