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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告含tramadol成分藥品使用原則

 

 

◎文╱台中記者陳崇實

 

衛福部於9月12日公告含四級管制藥品tramadol之成分藥品具有導致呼吸緩慢、呼吸困難等嚴重風險,且用於兒童之風險更高,故依據藥事法第48條重新評估其使用於兒童之臨床效益及風險。


Tramadol 為一種化學合成中樞性止痛劑,此藥可用於手術後、身體重大傷害和癌症等所引起的中度到強烈的疼痛。


Tramadol 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的μ 類鴉片劑受體而產生止痛效果,屬弱效鴉片類止痛劑,此外tramadol 亦能抑制神經突觸血清素(5 - HT)及正腎上腺素(NE)的再吸收,從而增加這些抑制痛覺神經傳導物質在神經突觸中的濃度。


美國FDA從1969年1月至2016年3月接受通報9件因使用tramadol而發生嚴重呼吸抑制及3件使用tramadol致死的案例,多數個案的年齡為不滿12歲的兒童。因此,於今年4月份美國FDA即針對tramadol發布用於12歲以下的兒童有造成呼吸抑制及致死的風險的警訊。


衛福部經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及臨床相關文獻進行整體性評估,建議含tramadol成分藥品之使用原則如下:


(一)應謹慎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當臨床效益大於風險時,方可考慮使用。

(二)應謹慎使用於未滿18歲之扁桃腺及腺樣體切除術後止痛。

(三)應謹慎使用於肥胖、具有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嚴重肺部疾病等情形之病人,因可能增加嚴重呼吸問題之風險。

(四)用藥期間不建議哺乳,因可能對哺餵之嬰兒產生嚴重不良反應,包括:異常嗜睡、哺乳困難或嚴重呼吸問題。


因此藥師於交付含tramadol之成分之藥品時,應主動留意病患年齡及相關診斷,並提醒病人及其照顧者,若出現呼吸困難或不尋常的嗜睡相關徵兆時,應立即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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