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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11. 13 ~ 11. 19

 

藥品追溯追蹤系統實施範圍擴增

FDA:降低偽藥風險 增加用藥保障

 

【本刊訊】

 

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106年7月1日起實行藥品追溯或追蹤管理機制,血液製劑、疫苗和肉毒桿菌毒素三類藥品已率先納入。為避免冠脂妥偽藥事件再發生,食藥署於10月30日公告對健保使用量大且金額高之20品項藥品先行納入藥品追溯或追蹤管理對象,為使廠商熟悉申報方式並降低申報困難度,將於107年1月開始實施。另於11月9日預告擴大篩選健保高使用量、高金額品項,新增貝樂克膜衣錠、立普妥膜衣錠等30品項納入藥品追溯或追蹤之申報對象,最快明年上半年公告實施。


食藥署依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規定,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增列高關注類別。


高關注類別係依據健保用藥中高使用量、高金額之風險評估篩選原則,排除癌症用藥、管制藥品、罕病用藥及注射劑,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對象。


食藥署表示,透過藥品追溯或追蹤實施範圍的擴增,及配合優良運銷規範之實施,可望降低偽藥進入合法供應鏈之風險,增加民眾用藥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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