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4期   
2006-3-13至2006-3-19
   



發行人:何榮生    
社    長:連瑞猛    
總編輯:劉新華    
主    編:張玉明    
記    者:蔡秋鳳    

維士比、保力達B 列為指示用藥 只能藥局販售
維士比、保力達B 列為指示用藥 只能藥局販售

(本刊訊)市售提神飲料分兩種,一種含酒精,包括三洋公司的維士比、保力達公司的保力達B,有8%酒精,是「指示用藥」,非飲料,需先向醫師或藥事人員諮詢,才能到藥局或藥房購買使用。

另一種是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在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下的機能性飲料,以咖啡因或綜合維他命為提神成分,屬一般食品,可在一般商店販售,如三洋的「活力旺」及保力達的「蠻牛」。

將維士比及保力達B,當成提神飲料喝,不但不能提神,過量飲用還會傷肝,喝了上工也非常容易出事。衛生單位若抓到店家違法販售,可依違反藥事法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根據衛生署九十三年底的統計,共核發這類含酒精口服液藥品的許可證有四十多張,其中維士比和保力達B是含酒精口服液藥品市場中的老字號,合計市佔率高達九成,近年來還有「康有力」、「馬達力」等藥品較為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