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2期
2007-5-14至
2007-5-20

 

 

發行人:何榮生
社 長:連瑞猛
總編輯:劉新華
主 編:張玉明
記 者:蔡秋鳳

 

◎文/台南縣記者鄭雁玲

去年(95年)7月1日衛生署推出:「請珍惜您知藥及自由選擇調劑處所的權利」。7月1日起,健保新規定,診所應主動交付處方箋。到診所看病後,記得拿處方箋,您可以選擇到社區藥局配藥。厝邊好醫師交付處方箋,社區藥局是您的好鄰居(右圖:知藥和自由選擇調劑處所)。這張衛生署宣導海報內容,究竟對病人有多少的影響力呢?

昨晚,一位母親(王太太)拿著小兒科診所的自費處方箋到社區藥局領藥,請藥師根據處方箋調配藥品。社區藥局藥師詢問病患家屬:「為何沒在小兒科診所隔壁附設的藥局配藥呢?」王太太說:「自己的小孩花錢看病,又不看健保,難道沒有權利拿處方箋到外面社區藥局配藥嗎?找自己熟識的藥師,可以問問題,又不用看護士的臉色,而且藥師比較好溝通。」因為診所小兒科醫師和護士都不願將自費處方箋交給王太太,引起王太太的不悅和抱怨。

從這個案例可得知,民眾已經開始注意到自己知藥的權利,更了解處方箋是屬於病人所有,所以診所是不可以拒絕病人索取處方箋的權利(自費或是健保門診)。另一個重點是,民眾已經覺察到藥師在藥物諮詢的重要角色,進而取得民眾的信任與支持,才會讓民眾主動向診所醫師索取自費處方箋到社區藥局調劑藥品。

「慢箋釋出」宣傳海報

↑衛署的這張「慢箋釋出」宣傳海報,不知病患 看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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