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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07.05~ 07.11

 

「小綠人標章」看懂沒?

 

◎文╱藥師李麗芬


保健食品不等於健康食品!健康食品乃是經過衛生署審核、評估、確認合格後,才核發許可證,也才可以宣稱、標示或廣告其具有保健功效。


不過目前衛生署對於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是採雙軌制,第一軌為「個案審查」,申請廠商必須檢附產品的安全、保健功效評估及相關研究文獻資料報告等證明,審核歷時約需180天,合格通過才發給許可證(衛署健食字第A00000號);而目前已核定的保健功效共計有免疫調節、調節血脂、改善骨質疏鬆等13種。截至目前為止約有180項產品通過認證。第二軌則為「規格標準」,申請廠商必須檢附產品成分規格報告,並符合於衛生署所訂定之規格標準,審核歷時約需60天,通過後核發許可證(衛署健食規字第000000號);目前僅有魚油及紅麴兩種規格標準。共有7項產品通過認證。


雙軌制目前僅僅以字號來做區分,而Logo圖案小綠人標章兩者都是相同的,因此容易導致部分消費的民眾造成混淆,也較難分辨、了解其含意的差別;所以在選購健康食品時可就要多看仔細、瞧清楚!


除此之外,行政院衛生署為保障全民食用健康食品之安全性,特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執行「衛生署全國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計畫,由通報中的個案收集、分析及彙整,建立本土「保健食品」安全資料庫、通報資料評估及資訊回饋制度;同時也教育醫事人員、廠商、民眾、經銷商、消保團體、消費通路等,認識與防食用「保健食品」所引起的非預期反應結果。凡是經衛生署核准上市之具衛署健食字號、衛署健食規字號的健康食品或市售錠、膠囊劑型之其他保健食品,民眾食用後如發生不適就醫或未達其宣稱保健功效者,都可自行通報或透過窗口(醫院、健康食品廠商及地方衛生單位社區藥局)進行通報。http://hf.doh.gov.tw/Huas/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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