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雄市記者毛志民
3月份衛生署公布「101-102年度醫院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年度工作目標」,蟬聯「提升用藥安全」首要目標,首次分列醫院版及診所版(公告網址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1&now_fod_list_no=11217&level_no=3&doc_no=84045)提供下載參考。
「提升用藥安全」醫院版特別將「提升病人及照護者安全用藥的能力」列為第一項執行重點,新增「加強高警訊藥品的使用安全」內,參考做法「對醫療人員、病人及主要照顧者加強用藥教育與指導。」也與之前後呼應;診所版雖然精簡很多,執行策略亦列入「加強藥物諮詢功能,提升民眾安全用藥能力」,皆顯見藥師在其中足以「當責」,能夠好好發揮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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