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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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藥師公會舉辦藥事人員繼續教育

 

↑花蓮縣藥師公會於6月26日起至7月31日,辦理繼續教育共20學分課程。

 

◎文╱花蓮縣記者林憶君

 

花蓮縣藥師公會於6月26日起至7月31日間,於衛生局辦理繼續教育共20學分課程。花蓮縣藥師公會理事長林啟一致詞,讚揚前來接受繼續教育之藥師,儘管平日忙於工作及家庭,但仍然願意利用假日時間進修,學習新知的精神令人敬佩。


林啟一表示,近來接獲某藥師致電公會陳情,說某醫師兩年前邀約他一同於偏遠地區光復鄉搭配開業,並表明希望可以有藥局能配合診所用藥且各自經營。從兩年前,開業患者人數一日僅不到20人虧損狀況下,苦撐至近半年來才慢慢的轉虧為盈。但沒想到,醫師在無任何告知下,突然自行另開藥局並自聘藥師當負責人,導致原本為配合診所處方箋而設立的藥局無法生存,除慘賠藥局軟、硬體設施成本,原定為配合診所進的藥品也必需全部銷毀,不但如此,當初為設立偏遠地區開業藥局,而向衛生福利部所申請的補助款,也因設立時限未滿規定年限,被迫全數繳回,導致損失慘重。


林啟一說,雖然此案例在法律上並無法可管,但在道義上卻實在是不合乎情理,在此僅能宣導或提醒會員,如有機會與診所合作,務必小心謹慎仔細評估,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另外,也允諾協助該位藥師後續行政程序的處理與職缺安排,並設法將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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