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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11. 13 ~ 11. 19

 

食藥署預告

糞腸球菌及屎腸球菌不可作為益生菌

 

 

◎文╱藥師沈育弘、陳浩銘

 

10月19日,食藥署預告將限制「糞腸球菌(Enterococcus faecalis)及屎腸球菌(Enterococcus faecium)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該草案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將蒐集國內各界意見,做為最後公告依據。


糞腸球菌主要從糞便中分離出,屎腸球菌則是從腸道中分離,兩種球菌菌株不像乳酸菌、比菲德式菌等穩定,且不易純化培養,容易產生變異。國外曾經開發所謂的糞便膠囊(含有屎球菌與糞球菌)用於治療再發性困難梭狀桿菌(Clostridium Difficile)感染,但是研究結果不一,無法完整證明效益;再者,國外政府機構也未正式將糞腸球菌或腸球菌列為益生菌,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2年,曾經提出不建議腸球菌作為益生菌提供給人類使用之報告書,2007年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也認為腸球菌並非屬於合格安全的菌種,2011年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乳製品指導方針草案也不建議將腸球菌作為益生菌使用。故在實證醫學的角度中,此兩種菌恐無法達到效能,又可能有染污風險,故我國政府提出此限制草案。


目前我國不少綜合益生菌之保健食品,均含有糞腸球菌或屎腸球菌,其主打為腸道固有菌叢。但若此限制規定開始實施,其各類食品皆不可添加,違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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