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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抗流感藥劑擴大使用對象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 https://goo.gl/EtfiF5

◎文╱高雄記者陳浩銘

 

流感病毒肆虐的季節又到了,政府部門除了加緊宣導疫苗,作為預防感染外,也因應國際實證醫學研究結果及參閱各國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使用規範,疾管署將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使用對象修正,於12月1日起刪除原「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擴大為「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及「因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另於今年12月1日至明(107)年3月31日期間,增列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完整資料請見以下連結。


疾管署也呼籲醫療人員必須留意院內感染措施,作好必要之防護工作(醫療人員與病人皆須配戴口罩)。臨床醫師須加強詢問病人疾病史,若判斷符合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條件,可不須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抗病毒藥劑目前常用處方為克流感與瑞樂沙,藥師除了進行基礎的衛教(如加強告知務必使用完整療程)外,對於如瑞樂沙這類之特殊劑型操作,也務必進行用藥指導以及確認病人能正確使用,惟有正確且完整的使用,才能達到藥物應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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