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雄記者陳浩銘
衛生福利部107~108年之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在「加強輸液幫浦使用安全」於參考作法部分寫得更詳盡了,包含:醫院應明定需使用輸液幫浦的高警訊藥品(如:化療藥劑、抗凝血劑…等),若需轉換藥物濃度與流速,建議醫令系統或資訊設計有計算流速功能,以確保劑量正確,這是確保用藥安全更精緻的一大步。
以往藥師對於藥品的選擇、劑量調整的建議、副作用的監測、用藥指導等各項藥事服務皆有深刻著墨,但於藥品安全流速之建置,仍是諸多大小醫院努力精進的方向之一。某些藥品因為不當使用後可能造成嚴重之影響,稱之為高警訊藥品,又其中需精確或少量給予時,需要經由幫浦給藥,如抗凝血劑、化學治療藥物等,醫師在輸入醫令時,也必須明確註明稀釋方式以及統一的流速單位(建議醫囑之流速單位與幫浦直接相同,避免護理人員換算錯誤),避免口頭囑咐藥物幫浦流速,或是能有明確的院內藥品流速參考指引。根據美國醫療機構評鑑聯合會(JCAHO)的報告,輸液幫浦相關問題導致的用藥錯誤,占所有藥物治療錯誤的35%,其中最常見的錯誤乃人為調整流速錯誤而導致的疏失。
藥物輸液幫浦流速的管控,需要跨部門的共同努力,其中藥師為藥物的專家,應當將須嚴格控管流速之藥物品項、建議泡製方式與輸注流速調整方式等資訊妥善整備,與臨床醫師、護理人員、醫療資訊人員等一起擬定管理方針,以確保處方開立、藥師審核、護理給藥等環節,以共同守護用藥安全,將用藥疏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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